校内各教学单位:
根据西交校人[2013]12号《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》,新入职的青年教师(指在公司教学科研岗位工作、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)第一年原则上不得担任课程课堂教学的主讲教师,主要从事课程辅导、答疑、指导实验(实习)等教学助理工作,第二年进入首次开课教师跟踪培养阶段方可担任课程课堂教学任务。
现我中心对本学期(2015年2月-2015年7月)担负教学助理工作的青年教师进行申报、资格复核及备案。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8日前将附表交教师发展中心(犀浦校区X1505B)。联系电话:66367249。
注:已进入首开课教师培养的青年教师不再担任教学助理工作。
教师发展中心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
来源:彭云